对于开展2018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比活动通知
苏幼专工【2019】1号
各位工会委员、工会组长:
为促进工会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充分调动广大工会干部及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我校工会决定开展2018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
1.担任工会委员或工会主席;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办事公道,具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工会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协调能力强;
4.及时反映教职工意见,关心教职工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学校工会组长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甘于奉献,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
3.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比例
1.优秀工会干部,按工会干部总人数的叁分之一评选。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按工会会员总人数的5%评选。
(二)评选程序
1.优秀工会干部,由全体工会委员、各工会小组长投票产生。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在学校的工会组长中由全体工会委员、各工会小组长投票产生。
叁、表彰与奖励
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将授予相应的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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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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