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开展“学党章做合格党员”党课教育学习活动
9月28日下午,“学党章做合格党员”党课教育学习活动在学校报告厅举行,党委书记吕虹从党章概述 、十八大党章的基本精神和学习践行党章叁个部分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精彩的党课。
学习中全体党员又一次深刻领会到党章是一个政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规定的根本法规,是党赖以建立和活动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具有最高党法、根本大法的效力。党章是具有最高权威和最大约束力的党内法规,是党的整体意志的体现,也是党内的普遍行为规范 。所有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执行和遵守。不允许有特殊党员存在。党章在调整党内关系、指导党的工作和严格党的纪律上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和价值。
吕书记还和全体党员一起分析了党章随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而变化,随时代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的历史进程。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诞生至十八大,先后制定、修正过十八次党章。(包含一大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和十叁大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
在学习十八大党章的基本精神的过程中,吕书记结合当前形势引导全体党员着重去把握怎样规范?怎样聚集?怎样整合? 等一些问题。并要求大家要通读原文,结合历史来看党章的变化,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引,要用现实眼光去找党章的现实针对性最终通过严谨的作风落实学习教育。
通过此次党课,全体党员进一步明确了要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引,明确了 “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的基本思想主张。 所以我们在学党章时要坚持以“七一”讲话为指引,要坚持把“七一”讲话和党章结合起来学、贯通起来悟,切实做到原原本本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更加坚定地用真理的力量守护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要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要求,更加坚定地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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